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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发改局、州直有关部门:
重点项目建设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拉动我州经济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原确定的全州“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109个,截至2007年5月,已开工建设或被列入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的57个,占109个项目的52.3%。为确保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做到常年筛选、动态跟踪、滚动储备,实现“建设一批、立项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为我州经济增长提供持续不断的新动力,现决定建立“十一五”重点项目库滚动管理、版本区别制度。对已建成和已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项目要出库,对经确认不能实施的项目要退库,并挖掘、谋划、培育一批新项目补充入库。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库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州发改委各专业科室要指导、督促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围绕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和谐社会三大建设,做好项目筛选的把关工作,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二、统一标准
纳入“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工业(不包括能源项目)、农业、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等项目的投资总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必须在1亿元以上。
三、分工负责
对各县市上报的储备项目,必须由州发改委各专业科室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立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并报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重点办汇总。
四、统一要求
为把项目库建设好,对需纳入重点项目库的储备项目,在报送项目的同时需将项目简介一并报送。项目简介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和建设年限、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联系方式(项目业主或承办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五、报送时间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在每年的4月底前,将本年度的重点储备项目报送州发改委重点办。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州发改委关于呈报《"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库2007年补充项目(草案)》的请示
州人民政府:
由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筛选、编制的全州"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109个。截至2007年5月,已开工建设或被列入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的57个,占109个项目的52.3%。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库建设,实现动态管理,我委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以及项目建设条件的变化等情况,对"十一五"规划重大项目进行了适时的、有针对性的调整、补充,在论证筛选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新项目38个,预计总投资约81亿元。其中:农业项目11个,总投资95648万元;工业项目12个,总投资104528万元;交通项目5个,总投资536800万元;城建环保项目2个,总投资27441万元;社会发展项目8个,总投资3400万元。现将新补充的重大项目予以呈报,请审定。
专此请示
附:全州"十一五"重大项目库补充项目表(草案)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