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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5月
5日
,恩施州国土资源局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组成专家组在鹤峰召开评审会议,《鹤峰淋溪河水电站工程项目用地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价报告和占用基本农田的论证报告》通过专家审查。
淋溪河水电站是国家鼓励的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对于缓解湖北电网调峰矛盾、提高电力系统整体经济效益,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占用农用地
125.7665公顷,其中耕地
9.2公顷,基本农田
0.396公顷。专家组认为论证报告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规划修改方案可行,补划方案能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可作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依据。会后将按程序进行鹤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鹤峰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铁炉乡政府等单位的相关专家、领导参加了审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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