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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兽医经营性服务收费及兽医队伍现状的
调
查
与
建
议
巴东县地处长江三峡库区和清江水布垭库区,国土面积
3354平方公里,
48.6万人,农业人口占
89%,耕地面积
43.87千公顷,草场面积
43.87千公顷,农副产品丰富,突破性发展畜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今年,全县确定了创建湖北省生猪养殖大县的目标,力争实现生猪饲养量
120万头,出栏
65万头,着力打造库区农民致富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柱产业。为保护生猪产业可持续发展,畜牧兽医队伍建设、防检防疫手段、服务收费等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畜牧产业正常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为此,我们对巴东县基层兽医经营性服务收费及兽医队伍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兽医队伍现状
全县
12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隶属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性服务组织。现有在职基层集体兽医人员
527人。年龄结构为
30岁以下
105人占
20%、
30—
40岁
148人占
28%、
40—
50岁
150人占
28.5%、
50岁以上
124人占
23.5%,从年龄结构看,兽医队伍年龄偏大。
(二)经营性服务方式
按照“县为基础,强化监督,防检统一,治疗放开”的总体要求,全县对生猪主要实行两种服务方式,一种是实行防检统一,临诊据实收费的方式;另一种则是实行防检统一,多项技术服务承包的方式,即:基层兽医与农户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以包阉割、包治疗、包技术指导,责任事故赔偿等服务项目承包合同的一种经营性服务,全县除清太坪镇外均采取的是技术服务承包的服务方式,每个乡镇的自愿承包农户在
85%以上,因为实行的是“存栏服务、出栏收费”,受到了绝大多数养畜户的欢迎,同时也增加了兽医责任性;全县对牛羊鸡等畜禽则实行临诊收费的方式开展经营性服务。
(三)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我县畜牧行业现行执行的收费政策有两种,一是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政策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鄂价费字
[1994]104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
[2003]34号,省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
[2004]141号、鄂政办发
[2007]1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其收费方式:我县经县政府同意采取的是两种方式收费,一种是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边防疫检疫边开票收费;另一种是采取先防疫注射在动物出栏检疫时一次性收费的方式,全县基本上采取的是“存栏打针、出栏收费”的一次性收费方式。
2006年全县统计出栏生猪
43.2万头,
2007年全县统计出栏生猪
51万头、实际检疫收费
28.41万头,收取防检费
363.35万元。二是畜牧兽医医疗服务收费,属农村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全省生猪生产经营税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
[2004]141号文规定:对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自愿委托、有偿服务、先服务后收费、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县(市、区)政府物价部门据实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为规范收费行为,防止乱收费,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局对全县畜牧兽医医疗服务收费进行了规范管理,制定了指导性收费标准,其服务收费方式分两种:一种是畜牧兽医从事医疗服务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临诊指导性收费标准边服务边收费;另一种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兽医与农户签订畜牧技术服务承包合同,按出栏数收费,全县除清太坪镇外的
11个乡镇均采取的是兽医与农户签订技术承包合同。
2007年全县收取技术服务承包费
130.15万元,兽医人均
2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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