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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认真贯彻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政策
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2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07号)精神,确保调价政策顺利实施,维护我县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根据政策出台后,我县出现了相关行业乘机哄抬物价的现象,特别是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城区和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相继无序上涨,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等问题。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迅速会同县交通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做 好如下工作:
一、紧急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1、局领导迅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分析政策出台后即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紧急部署相关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
2、草拟《关于稳定交通客运运价和相关商品价格秩序的通知》,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3、拟定《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认真贯彻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政策,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工作方案》,从加强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价格管理、价格监测、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做好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1、为切实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交通客运运价和相关商品价格秩序的通知》(巴政办发[2008]75号),我局在接到文件的当天,迅速会同县交通局下发了《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巴东县交通局关于稳定交通客运运价秩序的通告》。
2、由县运管部门负责向各客运公司、客运站及个体运输户进行分发《通告》,在各客运站张贴《通告》,将国家的成品油调价政策告知给各经营单位和个体运输者,让他们知道政策,理解政策、自觉执行政策。
3、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通告》,大力宣传国家的成品油调价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此次成品油和电价调整中,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一律不作调整。”的政策规定。
4、深入企业,与企业经营者和个体经营户开展座谈,宣传政策,让他们自觉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接受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要求交通行业对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农村道路客运(含农村水路客运)、出租车一律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各成品油加油站(包括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能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