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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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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19 15:51:37 作者:州发改委办公室 编辑:今点辰光 来源:www.ESFG.gov.cn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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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勇、向进军、黄波等代表:
你们在州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州政府应加强督促清江公司落实库区蓄水后的后续工作的建议》(第24号)收悉。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建议中肯,重视和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保持库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为解决你们反映的景阳河集镇建设有关问题,州支水办两次到现场与代表见面沟通,6月18日省政府会议以后,及时督促协调长江委三峡院、州移民局、国土局等部门加快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答复如下:
第一、 关于景阳河集镇问题
2008年6月13日,省委常委、副省长汤涛率省直相关部门在景阳河召开办公会议,现场解决了地质灾害避让、清江中学搬迁及其它随迁单位搬迁等系列遗留问题,要求尽快实施景阳老集镇整体搬迁,并提出了总要求。如明确搬迁范围由三峡院根据详细的地勘工作科学划定,清江中学要在科学选址、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实施整体搬迁,2009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整体搬迁等。
会后,州支水办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有关工作进行了督办。长江设计院于2008年6月中旬编写了《清江水布垭工程库区建始县景阳集镇清江中学等单位搬迁避让规划工作大纲》,6月22日,湖北省移民局在建始县主持召开了《工作大纲》讨论会。建始县政府要求将景阳河老集镇滑坡搬迁避让分为两个片区,即清江中学片区、其它单位及居民片区,两个片区均紧邻在建的景阳河新集镇。三峡院于6月底对初步选定的两个片区开展了地形图测绘和地质勘察工作,于7月底和8月中旬分别提出了初步设计成果。
长江设计院于2008年6月下旬对景阳河老集镇圈定的滑坡区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了全面调查,8月下旬,再次到现场对迁建新址范围内的实物进行了全面调查。景阳河老集镇两处滑坡搬迁避让及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按1998年静态价格计算,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费1929.81万元,居民搬迁安置补偿费146.65万元,单位迁建补偿费(含居民、农户基础设施费)3226.60万元,小型企业迁建补偿费187.95万元,滑坡体上房屋拆除费32.93万元,静态投资合计5523.74万元,按审定的水布垭库区综合价差指数1.364推算至2008年现价投资7534.38万元;其它费540.56万元,基本预备费484.50万元,有关税费424.29万元,合计投资8983.93万元。
清江中学总建设费用按2008年现价为2742.84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费919.94万元,全部计入移民补偿投资;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及教职工宿舍建设费用约为1822.90万元,而清江中学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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