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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

恩施州政办发[2004]40号

时间:2007-06-14 20:32:16 作者:恩施州政府·办公室 编辑:王国艳 来源:www.ESFG.gov.cn 阅读: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州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 2004] 41 号)精神,将恩施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原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部分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能,划归州商务局。
  (二)划入的职责
  1 、原州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能。
  2 、原州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实施、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编制、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技术进步的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
  1 、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政府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促进财政性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 、强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加强对工业发展的指导,研究制定并实施产业政策,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工作。
  3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定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将对竞争性领域的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二、主要职能
  1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协调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 、研究分析国内和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全州发展情况,加强经济的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措施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3 、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州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州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4 、研究论证全州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办理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开发区及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企业上市的推荐审核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
  5 、提出全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及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编制全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组织编制申报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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