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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州发改委会同州水利局对全州2004年试点、2005年、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检查验收。
一、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州发改委、州水利局分别于2007年8月13日~8月28日,2008年8月20日~9月9日分两个阶段对全州2004年试点、2005年、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
我州2004-2006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任务17.93万人,实际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40处,分散工程1709处,完成人数17.93万人,占计划任务的100%,全面完成了计划任务。共完成投资7081.3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253万元、省级配套744万元、县市配套412.15万元、群众投资1016.56万元、群众投劳折资655.63万元。中央及省级配套100%完成,其他综合投资完成2084.34万元占计划任务1995.70万元的104%,综合人均投资395元。
二、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由各县市水利局统一管理,实行报帐制,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制定了县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县市发改局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在保证用好、用足国家专项资金的前提下,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广泛组织动员缺水户积极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同时地方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投入工程建设。
三、工程质量和供水安全情况
我州各县市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推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保障了工程建设质量: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二是强化了业主责任,实行“四制”管理,强化了招标投标工作、明确了建设监理程序和要求。三是层层把关落实,严格建设管理,保证各个具体工程的质量。四是因地制宜设计、多种形式净化,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四、运行管理和效益情况
按照“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方针,建始县、利川市、巴东县等县市为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健康发展,参照了城市供水管理模式,成立了供水公司,对所建乡(镇)水厂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步入“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发展道路。宣恩县成立县水利服务中心、在县水利局的领导下,全过程参于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水价统一核算,水费统一征收。在小集中供水工程中管理中也探索了一些路子,如巴东县约会淌的村级供水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