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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能源供应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能源消费中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的状况也比较严重,特别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景观以及家庭用电等方面还存在许多浪费现象,节约潜力很大。国家高度重视节能工作,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并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设专节规定了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健全了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设专章规定了激励措施。新节约能源法的实施,为实现节能降耗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促使我国的经济增长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国家标准委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制定和修订了46项与节能法配套的国家标准,包括22项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5项交通工具燃料经济性标准;11项终端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准;8项能源计量、能耗计算、经济运行等节能基础标准。
国家发改委、中央宣传部、中华总工会等17部门为落实节能工作,联合制定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九大节能行动,各级政府相应签订了节能环保责任状,把节能工作作为政府主要考核工作之一,全面实施节能行动。国家对节能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各级政府搞好本区域节能工作,落实国家相关节能措施,保障节能目标完成。
要完成恩施州节能工作目标,又要促进恩施州加快发展,必须了解恩施能源消耗现状,妥善处理发展和节能的关系。根据统计资料统计,2007年恩施州单位GDP能耗为1.17吨标煤/万元,总消耗折合标煤246.11万吨,其中工业增加值能耗1.81吨标煤/万元。能源消耗内部结构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居民消耗=10%︰45%︰24%︰21%;第二产业中工业能源消耗占91.0%,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耗占68.3%,居民能源消耗中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能耗比为28%:72%。可见,恩施州能源消耗重点不突出,二产业消耗比例低。
恩施州能源消耗与省内其他市区和全省平均消耗比较,能耗水平低,单位GDP能耗全省倒数第三,其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倒数第五;生产的GDP占全省总量的2.34%,能源消耗为全省能耗总量的1.74%,而人均能源消耗仅为全省人均水平的29%;第一产业能耗基本和全省平均水平相当,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耗能在GDP总量中的40.8%的比重低于全省57.3%的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