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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政府取消恩施州发改委审批、审核事项清单

时间:2007-06-23 10:31:17 作者:恩施州发改委 编辑:卢浩艳 来源:www.ESFG.gov.cn 阅读:

 

  一、恩施州政发[2001]47号文件取消恩施州发改委审批、审核事项:

  (一)取消的审批事项:

  1、国家规定由州审批的内资房地产开发中住宅项目的初步设计

  2、国家规定由州审批的内资房地产开发中住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国家规定由州审批的内资房地产开发中住宅项目开工报告

  4、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新建井

  5、重要物资分配、储备计划

  6、小城镇“农转非’’人口计划

  (二)取消的审核事项:

  1、装机5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项目

  二、恩施州政发[2003]19号文件取消恩施州发改委审批、审核事项:

  1、资金能自求平衡,不需政府投资,国家明令限制之外,限额以下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三、第五批取消的恩施州发改委审批、审核事项:

  1、外商投资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农转非人口计划(审批)
  3、建设项目投资许可证(核准)
  4、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项目(审核)
  5、进出口配额计划(审核)
  6、企业债券(审核)
  7、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审核)
  8、国外贷款项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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