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党风廉政>>正文

 
关于印发《州发改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恩施州发改党【2011】15号

时间:2011-05-25 11:39:42 作者:恩施州发改委 编辑:刘科 来源:www.ESFG.gov.cn 阅读:

 

州发改委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省纪委及州纪委全会精神,把五月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作为干部作风建功立业设专项整治月,坚持“两结合,两促进”,即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与创学习型机关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干部廉洁从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顺利实现全年工作目标提供作风保障。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以“六个一”活动为重要内容,开展好第12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1、组织一次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恩施监狱---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2、组织开展勤政廉政谈话活动。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谈话,听取班子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改进作风的有关情况,提出希望和要求;分管领导分别与科室负责人谈话,听取意见,提出要求。

  3、开展一次对照检查。对照《廉政准则》及《<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

  4、按照中央纪委、中组部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纪律规定,开展一次纪律教育活动。

  “5个严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

  “17个不准”。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2、不准贿赂代表;3、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

9 7 3 1 2 4 8 :

 

[相关内容]

新闻资讯 更多 通知公告 更多